议会结构
- 议长
- 副议长
- 常务委员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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运营委员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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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务财经委员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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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利城市委员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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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别委员会
- 常务委员会
- 副议长
议长/副议长
江南区议会通过无记名投票从议员中选举产生1名议长和1名副议长,议长和副议长的任期为两年。
议长代表议会组织议事日程,维持会场秩序,监督议会事务。
议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,由副议长代为行使其职务。
议长代表议会组织议事日程,维持会场秩序,监督议会事务。
议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,由副议长代为行使其职务。
常务委员会
由于地方行政带有复杂的专业性质,常务委员会是由拥有专业知识的少数议员组成和运营的会议机构,以便按各种专业领域分别高效处理议案。
委员会审查所管辖的议案及情愿或地方议会委托的特定议案。同时,委员长认为在会期内必要或三分之一以上在籍议员要求时,可以召集会议。
江南区议会目前设有运营、行政财经、福利城市委员会三个常务委员会。
委员会审查所管辖的议案及情愿或地方议会委托的特定议案。同时,委员长认为在会期内必要或三分之一以上在籍议员要求时,可以召集会议。
江南区议会目前设有运营、行政财经、福利城市委员会三个常务委员会。
特别委员会
为临时审查处理具体议案,委员会可以设立特别委员会,一般在审议预算和决算时,设立特别委员会开展临时活动。
预决算特委由每个委员会的选出14名以下议员,并在全体会议上最终确定。
特委委员长和干事的选举和活动与常务委员会相同。
预决算特委由每个委员会的选出14名以下议员,并在全体会议上最终确定。
特委委员长和干事的选举和活动与常务委员会相同。
议会事务局
为了协助议员的议政活动,设有事务局长、专业委员、议政组、议事组、宣传组。